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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 前署理總編罪成提上訴

《立場新聞》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就其定罪提出上訴。 《立場新聞》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就其定罪提出上訴。
《立場新聞》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就其定罪提出上訴。
【本報訊】《立場新聞》(下稱立場)涉發布17篇煽動文章,包括羅冠聰等作者所寫的文章及多篇專訪稿件。立場的出版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其董事兼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他們不認罪受審,結果被裁定罪成,其中鍾沛權被判入獄21個月;林紹桐原本刑期為11個月,獲准當庭釋放;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則罰款5,000元。據悉,林紹桐已就定罪提出上訴。司法機構暫未就案件排期作聆訊。
原刑期11個月 已當庭獲釋
本案3名被告依次是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5歲)及林紹桐(36歲)。控罪指,3名被告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控方依賴立場17篇文章,指被告存在犯罪協議。法官郭偉健最終裁定,17篇文章中,11篇具煽動意圖,包括羅冠聰、陳沛敏及區家麟等人所寫的文章。法官又批評,立場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並裁定3名被告俱罪名成立。
郭官批評立場刊登涉案煽動文章,抹黑及攻擊國安法,並非單純履行新聞責任,而是參與抗爭,站在抗爭者一方,監禁是唯一選擇,判鍾沛權入獄21個月;林紹桐原本刑期為11個月,因其身體狀況,獲准當庭釋放;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則罰款5,000元。並排期於2025年3月17日上午處理充公令。案件編號:CACC 2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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