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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搶槍案被告上訴 即時駁回

胡子鍵 胡子鍵
胡子鍵
【本報訊】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射傷示威者事件,被稱為「熊仔餅」的中槍男學生周柏均及另一名男學生胡子鍵,事後同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罪。周因涉嫌在中槍後試圖逃去,另被控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兩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均被判囚6年。其中胡子鍵不服定罪及刑期,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開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3名法官聽罷陳詞後,即時駁回上訴,將於6個月內頒判詞解釋理由。
提出上訴的是22歲的胡子鍵。胡與中槍的23歲男學生周柏均同被控於當日在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警員A,以及企圖劫去A的警槍。周另被控於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周本來亦有提出上訴,但後來表示放棄上訴。至於胡方面,則只就企圖搶劫罪上訴。上訴聆訊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及彭寶琴審理。
6個月內頒判詞
審訊時控方稱,警員當時受4人前後夾擊,期間因見有人圖搶警槍,於是開了3槍,其中一槍打中周的腹部。周在等候救護車時仍拔足嘗試逃走。上訴方指,不能排除胡子鍵是自然反應下做出撥槍動作,不涉永久剝奪佩槍。另外,警員A沒受嚴重傷害,認為刑期過重。不過,上訴庭認為,胡沒有在審訊中作供,不能代為構想各樣可能性。法官聽取陳詞後,即時駁回定罪及刑期上訴,維持原判,並將於6個月內頒判詞解釋理由。案件編號:CACC 2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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