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禮襲同袍 警司7罪表證成立
【本報訊】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於前年涉嫌3度在粉嶺熟食中心殘廁非禮醉酒女下屬,另涉嫌在翌月晚宴飲酒後,危駕私家車及襲擊同袍。陸振中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等7罪,昨在區院踏入第21日審訊。控方舉證完畢,法庭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全部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續審,屆時會展開辯方案情,被告續准保釋。
43歲被告陸振中,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殘廁內3度非禮女子X。陸涉及的另一宗事件,則指他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牽晴間停車場內危駕,和襲擊下屬蔡文浩、賴文顯及X。據控方開案陳詞指,2022年6月22日飯局中,X曾3次離開飯桌前往廁所範圍,被告在殘廁內3度非禮X。另在7月歡送總督察黃燦熊的飯局後,被告明顯有醉意,但仍堅持駕駛,期間被告曾襲擊X、蔡文浩及賴文顯,包括用力咬蔡右中指一下,令蔡的指甲斷裂。
已退休的總督察黃燦熊昨供稱,2022年6月22日飯局中,X有飲酒,後來更「有啲醉」,伏在枱上休息了一段頗長時間。期間,他留意到被告和X均離開飯桌,但黃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裏。至於7月的飯局,黃憶述,當晚飯局後,得悉被告到了沙頭角警署。他跟警署警長劉澤基等人到被告的辦公室門外,打算把銀包及車匙交還予被告,惟無論是大力拍門,抑或打手機或辦公室電話,均卻無人回應。他們均相信被告飲醉了需要休息。當眾人打算離開時,被告卻突然打開門,並說自己無事。黃形容被告當時「好攰、好疲倦」。
續准保釋 12‧11再審
另外,庭上播放被告與警員進行的錄影會面口供,被告在會面中稱「絕對絕對係誣告」,指控完全屬失實,又形容被指在停車場襲擊下屬是陷害。控方舉證完畢,法庭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全部表證成立。因要遷就法庭及大狀日誌,故案件需押後至12月11日續審,屆時會展開辯方案情。案件編號:DCCC 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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