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個案增一成 滲水辦拆彈歎慢板
【本報訊】不少居民受到單位滲水問題困擾。屋宇署署長余寶美昨出席黃大仙區議會會議時表示,全港的滲水報告逐年上升,預料今年的數字會較去年全年多10%,指署方已引入滲水測試新技術,設立地區聯絡辦公室改善效率,但有區議員批評滲水辦處理個案時間太長難以接受,又指濕度須達到35%的調查門檻未免太高。
去年黃大仙區接獲滲水投訴個案約1,834宗,余寶美指署方已引入新測試技術,包括紅外線熱成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測試只在受滲水影響的單位進行,避免因樓上單位不合作而阻礙調查進度,但會受假天花飾面或天花混凝土剝落、表面不平或其他設施的阻礙。由於前述的種種局限,黃大仙區約有一半個案要採用傳統測試技術。
區議員雷啟蓮指收到不少舊樓業主反映,稱受到滲水問題困擾,但不管聯絡滲水辦還是屋宇署,只要達不到濕度35%的指標即停止跟進個案。她詢問署方可否採用新方法,加快調查速度以保障住戶權益。另一區議員陳英指滲水會導致樓宇石屎鋼筋受損,後果可大可小,然而滲水辦處理個案時間數以月計,令人難以接受。他批評水務署以觀察水錶30秒有沒有動靜來判斷喉管滲漏的做法不切實際,又指現時署方入屋調查的程序繁複,詢問可否簡化程序加快調查。
區議員斥介入門檻太高
雖然署方推出多項優化措施,區議員丘燿誠指有滲水個案困擾3年才檢出源頭同樓上有關,但情況至今仍未解決,冀署方成立協調小組以中間人角色協調樓上樓下處理滲水問題。
余寶美回應指濕度35%的指標是有科學根據,又說數值愈低就愈難找出滲水源頭,畢竟空氣中的濕度或水氣會殘留在建築物料中,廁所情況特別顯著,在有濕度的空間尋找情況較輕微的滲漏源頭相當困難,署方維持不足35度會停止調查的做法。因為降低指標只會讓更多個案累積,署方須考慮資源運用取得平衡。
針對環境及衞生棘手問題,政府正檢討相關法例,包括延長調查時間可在夜間進行,若業主漠視署方發出進入處所通知書屬於違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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