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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嘉蔚獄中結婚 求輕判重過新生

被告袁嘉蔚的代表透露,袁已在獄中成婚。 被告袁嘉蔚的代表透露,袁已在獄中成婚。
被告袁嘉蔚的代表透露,袁已在獄中成婚。
稱初選難成真 官反駁指戴耀廷信可行
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47名泛民人士,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而遭起訴,被指是始作俑者的戴耀廷等共31名被告認罪,14人經審訊後被定罪。45名罪成被告當中,6名港島區初選參選人,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求情。辯方力陳,大部分被告均屬「其他參加者」;女被告袁嘉蔚的代表指,袁的本性溫和,且已在獄中結婚,並希望可過新生活;「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之一的梁晃維之代表指,梁雖有積極參與,但非「首要分子」。
被控方指稱為組織者的戴耀廷及區諾軒等5人,於上周完成求情,昨開始由初選時參選港島區的6名被告展開求情,其中3人認罪,包括袁嘉蔚、梁晃維及徐子見;3人受審後被判罪成,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及彭卓棋。《港區國安法》第22條列明,各被告犯罪嚴重程度可分為3級,屬「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判囚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積極參加」者可判囚3至10年,而「其他參加」者可判囚3年以下或拘役、管制等禁閉式刑罰。
參選港島6被告展開求情
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透露,本性溫和、待人友善,且年輕的袁已在獄中成婚,希望可與丈夫重新過新生活。資深大狀又指出,袁於本案的參與程度較低,其所涉的串謀計劃謀劃存變數和缺陷,很大機會不可能成真。惟法官反駁指,戴耀廷相信計劃可行。
墨落發起人否認首要分子
代表梁晃維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梁晃維固然是「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但聲明是在國安法生效前發起,內容其實跟原本的協議大同小異。彭稱國安法生效後,梁晃維的參與程度相對不高,不屬條文下的「首要分子」,而是「積極參與者」。
彭又指出,梁晃維相信他當時的作為是合法,而對法例的無知,除了是個人求情減刑因素,亦影響案情嚴重程度及量刑起點,不認為會產生重複計算的問題。
代表鄭達鴻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本案串謀計劃不涉暴力元素,最終也沒有落實。考慮到整體情況,包括鄭沒有重犯機會,認為鄭達鴻屬「其他參加者」,量刑起點不應多於3年;徐子見及楊雪盈代表大狀均指,二人應被歸類為「其他參加者」。
其中楊雪盈代表大律師提到,前南區區議員司馬文為她寫求情信。楊在自行寫的求情信中,亦稱對國安法了解不足,致誤墮法網,形容自己實在愚蠢。5名被告昨完成求情,今日由被告彭卓棋的代表大狀陳詞。案件編號:HCCC 69,70/2022
被告梁晃維求情稱,他非案中「首要分子」。被告梁晃維求情稱,他非案中「首要分子」。
被告梁晃維求情稱,他非案中「首要分子」。
被告楊雪盈於求情信形容自己實在愚蠢。被告楊雪盈於求情信形容自己實在愚蠢。
被告楊雪盈於求情信形容自己實在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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