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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涉顛覆政權案 申換官7‧5頒判詞

鄒幸彤 鄒幸彤
鄒幸彤
【本報訊】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政權案,已完成交付往高院的程序,將於高院審理。鄒幸彤早前就該案申請換官,法庭昨開庭處理。鄒幸彤指,其中一名主審法官黎婉姫曾處理支聯會相關案件,不排除她會存有偏見。法官最終押後至7月5日,就鄒幸彤的申請頒發判詞。
稱不排除主審法官存偏見
本案4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6歲、工會幹事)、何俊仁(71歲、律師)及鄒幸彤(39歲、大律師)。鄒沒有聘請律師代表,昨日自行代表自己。鄒表示,其中一名主審法官黎婉姫曾處理過鄒幸彤和兩名支聯會常委,被控國安法實施細則「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的上訴,可能閱覽過屬於公眾利益豁免權範圍的文件,不排除她會對案件存偏見,故申請黎官避席。控方則表明,法官會不偏不倚,必定可把與本案無關的資料摒棄腦外。
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指,4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資料顯示,法官李運騰及陳仲衡均為泛民初選案的主審法官,李同時亦是壹傳媒黎智英涉違反國安法案件的主審法官之一。案件編號:HCCC 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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