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三萬住戶拒申報 嚴打濫用勿做騷

在香港,「上樓難於上青天」是五十年不變的定律,不少人視獲得公屋編配為「人生勝利組」。然而,有人望穿秋水,有人坐擁私人物業卻依然要霸佔公屋。為打擊富戶濫用公屋情況,房署先後兩輪要求住滿一定年期的公屋租戶申報資產,第二輪申報上月底已經截止,惟至今仍有超過一成住戶未有交回申報表,情況並不理想。
房署收回22.2萬份表格,佔須作申報的25萬名住滿10年的公屋租戶約88%,當中有超過1,200戶主動交回單位。對於仍約有3萬公屋租戶沒有交回申報表,房署署長強調有關個案「已跌入我們的雷達」,房署將發信要求遲交者限期交表,以及解釋遲交原因,否則有可能終止租約,收回單位。
房署過去一直對濫用公屋放任自流,長期沒有認真執法,以致不少公屋富戶肆無忌憚霸佔珍貴的公屋資源,而不用承擔任何後果。如今署方知恥近乎勇,變得積極起來,誠屬好事。目前有1,200戶主動交回單位,可見當局認真執法收到一定的成效,但肯定仍會有心存僥倖者沒有如實申報,這便要靠房署加強抽查和把關。至於約3萬租戶拒交申報表,當局必須查明原委,如有合理解釋,例如年老不懂申報、期間生病或離港等,可予以酌情處理,惟對於因為資產超標而刻意不申報者,當局必須鐵腕打擊,收回單位說到做到,否則只會助長濫用歪風。
再說,是次申報對象只限居住滿10年的租戶,未滿10年者未有跌入房署的「雷達」。如果說,當中有超過資產限額的租戶存在,肯定不足為奇。君不見,一對老夫少妻「何伯何太」近日成為城中熱話,少妻指稱被前夫家暴並離婚,其後另行獲配公屋,後來嫁予現任老夫,老夫則居於少妻的公屋單位內。他們高調受訪大晒恩愛之餘,更不乏炫富情節。由於少妻未住滿公屋10年,並未納入是次申報範圍,其資產是否符合資格,以至老夫能否住在該公屋單位內,引發不少爭議,連房署署長也表示將主動調查。上述事例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更多類似的個案還未浮出水面。當局如何加強抽查以免公屋遭濫用,着實考驗署方的辦事能力、人手是否足夠,以及執法的決心。
與此同時,港人在大灣區置業愈趨普遍,不少公屋租戶都被指在內地有車有樓,生活富泰,有濫用公屋之嫌。房署署長亦透露,收到舉報並作出調查後,至今有9名租戶因為內地有物業而被收回單位。目前房署處理同類個案大都靠舉報為主,是否應該更加主動出擊,當局有必要考慮。
總的而言,當局肯下定決心打擊富戶,收回單位增加流轉,方向正確,端視乎房署能否持之以恒。須知道,目前公屋輪候冊有逾22萬宗申請,無殼蝸牛等上樓等到地老天荒,成為社會民怨之一。港府過去推出的「運動式」措施大都只有三分鐘熱度,很快便打回原形,且看今次能否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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