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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何太」公屋單位 何伯非名列住戶

【本報訊】因父女金錢紛爭及「黃昏戀」成為熱話的「何伯」及「新何太」,房屋問題果然手尾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日點名談到兩人居住公屋的資格問題,羅指根據房署的資料,「何伯」並非公屋住戶,不能住在公屋。而若有舉報指公屋居民擁有內地物業,房署亦會進行調查。羅強調,政府並非想公開二人私隱,而是當事人高調在網上、電視公開資料:「高調的個案,若我(們)不去調查,社會也覺得不妥」。
揭持內地物業 房署迄收9單位
羅淑佩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談到濫用公屋問題,她指坊間有指「新何太」的公屋單位已加入「何伯」名字,惟當局並沒有該紀錄,故何伯並非公屋住戶,也不應在公屋居住。至於「新何太」被指在內地持有物業,羅就指,若有舉報,房署會與內地部門合作,調查相關人士的內地資產,如有超出限額者會被收回單位。她續指,房署如收到舉報,亦會以此方法進行調查,目前已收回9個公屋單位。
何氏兩人早前高調受訪,何伯披露個人戶口有450萬元,新何太則指新婚丈夫各種餽贈,有網民及媒體引述她的禮物價值已超過數十萬元,另有指有人在內地擁有物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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