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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局改組恐致大批社工離職 政府:修例增公信力

政府指出,社工註冊條例修訂不會引起任何離職潮。 政府指出,社工註冊條例修訂不會引起任何離職潮。
政府指出,社工註冊條例修訂不會引起任何離職潮。
干犯罪行可除名 獨立計算最多5年
政府要改組社工註冊局,而立法會審議《2024年社會工作者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的委員會昨日舉行首次會議,議員在會上提出部分意見,如有人擔心修例後會否引起社工離職潮,又關注條例訂明,社工若被裁定干犯可以令社會專業聲譽受影響的罪行,註冊局可決定在認為的合適時間將該名社工除名,最多5年的具體安排。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指,修訂可令社工註冊局公信力大大提高,更為社工專業發展提供穩固基礎,看不到修訂會引起任何離職潮。
議員林素蔚關注現時社工註冊局的休會情況,「唔夠人就只可以休會」,假設有緊急情況,關注或會產生拖延情況。孫玉菡強調,修訂後註冊人數加至27人,理應有足夠人數工作,加上開會的法定人數亦加至10個,相信只要有任何需要開會,便能立即開會處理緊急事務,故不會有拖延情況。
林素蔚又形容現時社工質素非常參差,提倡當局可考慮將社工學位化,並加入註冊條件,孫指,修訂會賦權註冊局處理持續專業進修,但不牽涉社工學位化,因坊間社工有學位及非學位,故會沿用現行安排。
至於條例草案列明,註冊局可在合適時間將被定罪的社工除名,最多5年,議員梁毓偉關注5年是無限次獨立計算還是總共5年,及社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是否亦需要跟隨宣誓要求。孫玉菡表示,現時條例修訂只要求該27名註冊局成員需要宣誓,而當局認為他們在宣誓後,已確定是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故相信在挑選備選委員會小組成員時,不會再有同類的擔憂情況發生。
犯國安准註冊 研撤「逃生門」
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福利)梁振榮則補充,除名是獨立計算,舉例當社工干犯嚴重罪行,被註冊局注銷註冊5年,而其後該名社工再次回來重新註冊,不久再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當局有權決定再次除名,最多5年,惟重申社工能否重新註冊牌照,則要視乎當時註冊局的成員考慮及決定。
議員管浩鳴關注,條例允許干犯嚴重罪行,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社工,在所有委員同意下獲准註冊,是否過於寬鬆。孫玉菡指,條例原意是希望為申請者提供「逃生門」,不過相關情況出現的機會微小,但政府稍後將會仔細研究「逃生門」是否適用於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如委員同意不應設「逃生門」,當局樂意修改。
此外,會上有多名議員反對就草案舉行公聽會,其中議員鄧家彪表示,期望盡快完成修例,認為社工及關注事件的人士已有足夠途徑表達意見。議員張宇人則指,委員會已接獲多份意見書,認為市民已習慣寫信給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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