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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魏救趙」暴動 3人罪成下月求情

眾示威者於案發時在油麻地一帶聚集。 眾示威者於案發時在油麻地一帶聚集。
眾示威者於案發時在油麻地一帶聚集。
辯稱食放題召妓 官指證供不合理
在2019年11月中反修例示威期間,香港理工大學校園被封鎖,有網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在理大附近地區製造衝突,最終有213人被捕。當中涉及9人的案件,他們均被控暴動罪,其中5人於早前已認罪並等候判刑,餘下4人則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昨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裁定當中3人罪成,餘下一人則罪名不成立。梁官把案件押後至6月8日聽取罪成被告的求情,3人均須還押。
4名否認控罪的被告包括陳力圖(25歲)、鄭子峰(27歲)、鍾子杰(32歲)及何頌賢(24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法官最終裁定鍾子杰罪名不成立,餘下3人則罪名成立。
呈工作對話紀錄 網店東主脫罪
就陳力圖、鄭子峰及何頌賢方面,陳辯稱當日到案發地點食放題及做足部按摩,並因好奇而留下拍攝,鄭及何分別辯稱當日到該地帶打算光顧色情場所及召妓。惟法官並不接納3人的辯解,如控方指陳聲稱食放題的餐廳當時並不存在,他改口稱因餐廳太多已沒有印象且有混淆,法官認為證供前後不一且非事實。法官又指倘若有示威活動發生,必然會影響到被告能否成功到達獲得色情服務,故對於有被告稱沒有去了解該處有否示威活動,法官認為難以理解。法官最終認為該3人均知悉當時有暴動發生且有參與,故裁定罪成。
鍾子杰方面,他辯稱當時經營網店銷售汽車及智能家居用品,當日駕車到案發地點附近送貨及進行安裝。鍾亦呈交當時與客人的對話紀錄及傳召該客人作供。法官認為相關紀錄及客人的證供與鍾的說法脗合,認為鍾的說法可能是真,最終裁定罪名不成立;控方案情指,當日示威者與執法人員對峙,期間示威者曾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4名執法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受傷。執法人員其後展開圍捕行動,並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以及兩邊碧街設下封鎖區,截獲213人,包括該4名被告。案件編號:DCCC 44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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