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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8歲女童 警員表證成

梁桂鋒 梁桂鋒
梁桂鋒
【本報訊】居於紀律部隊宿舍的一名警員涉嫌非禮當時7歲的鄰居女童一案,昨於粉嶺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水佳麗在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隨後出庭自辯。被告稱當日嗅到事主單位有異味認為是漏煤氣,遂到廚房檢查,但發現是食物發出的異味。他稱當時曾意外撞到事主,見她快跌倒而捉住她的肩膀。被告又稱其後給她糖果是因認為她受驚故用糖果氹她。辯方將於今天作結案陳詞。
稱捉肩膀防跌 送糖減驚慌
35歲已婚被告梁桂鋒,報稱任職警察。他原被控於2023年9月20日在葵涌大窩口道某單位內,猥褻侵犯現時8歲的女童X。2013年起任警員,案發時駐守西九龍衝鋒隊支援組的被告,於案發前與X一家有交流,曾到過X的家中並知道單位客廳有閉路電視裝置。他指案發前一周,他與當時3歲的幼子玩騎膊馬時,意外令他後腦着地出血,並出現腦震盪,他需請假照顧幼子。案發當日中午,幼子正在客廳睡覺,X找他協助開門,被告遂打開大門並協助X開門。
被告嗅到該單位有刺鼻味道,認為是漏煤氣,故到廚房檢查。他其後解釋案發前曾因工作致右手骨折,變得特別緊張並會留意家居安全。案發後醫生證實他有嚴重焦慮及精神緊張。他當時在廚房找尋氣味源頭,其後見到地下有一紅色膠袋,他蹲下並嗅到內有刺鼻食物味道。及後他聽到兒子哭泣聲變得緊張,遂彈起並轉身,期間右手肘意外撞到身後的X上身令她站不穩,他遂大力捉住她的肩膀。他到大門外察看,見到兒子睡醒並無異樣其後回家。
被告稱因擔心X獨留在家及要向X母親交代為何進屋,及後分多次敲門找X。其後他又曾拿糖果給X,想減輕她的驚慌及「氹」她。他之後亦曾叫過X到他單位看他受傷的幼子,但X沒有答允。及後他得知X母親回到單位,他探頭出去,X卻向母親稱被告曾摸她。被告最初感愕然,其後感憤怒,並向X母親解釋屬誤會。X母親稱要向X了解並關門。被告其後多次嘗試拍門找X母親解釋,但對方沒有應門。被告多次嘗試致電X母親解釋,她最終有接電話,但情緒激動且不聽其解釋並聲稱要報案,被告遂表示:「尊重你決定」。案件編號:FLCC 55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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