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勘察64舊廈外牆 僅1幢無明顯危險
【本報訊】本港舊樓消防隱患處處,上月初佐敦華豐大廈發生3級奪命火,導致5人喪生。事件發生後,揭露大廈長年未有遵辦強制驗樓等命令。屋宇署署長余寶美昨指,今年內會就《建築物條例》修例提出建議,精簡檢控程序、加強罰則及降低檢控門檻,希望提高阻嚇,提升執法效率。
冀風季前巡完240幢
余寶美在測量師學會活動致詞時表示,屋宇署會加強執法,對不遵循強制驗樓、驗窗,以及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提出檢控。她指,至今已完成勘察64幢目標樓宇外牆,只有一幢無明顯危險,當局已為當中23幢進行緊急工程,其餘樓宇會自行安排承建商進行工程,當局期望在風季前可完成勘察240幢樓宇。
除屋宇署外,較早前政府亦指留意到現行法例未容許政府部門「進場」,為大廈進行改善消防工程,消息指當局計劃年內修例容許政府以「先付後追」的方式,先為高危舊樓改善消防工程,再向業主追收費用。華豐大廈上月發生3級火後,政府認為有緊急需要,故提前於7月修例。日後,若政府「進場」進行消防改善工程後,個別業主可向市建局申請資助,按比例分擔業權份數所需要費用,若資助後仍不足以支付全數維修費用,便要業主自行負責餘款,而拒絕繳付餘款的業主,其單位將被「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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