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天氣工作指引 揭7成公司無執行
房署外判清潔工 控訴中暑後被解僱
政府分別在2021年7月訂立《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與去年5月訂立《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又在8號風球改為3號風球前加入考慮「極端情況」公布。不過,社區組織協會就基層工人在極端天氣下工作的研究報告顯示,相關守則與指引在實際執行上,並未能體現到僱員能獲得與額外工作量及風險相符的薪津或休息補償,調查更發現七成公司並無遵循指引,社協進行的研究收集的12個工人個案當中,有5個來自政府部門,包括食環署、產業署及房屋署,其中房署外判清潔工因曾在工作期間中暑,及後被僱主無理解僱。
社協根據政府統計處數據,統計全港約17萬名長者勞工,是極端天氣下的「必要人員」,包括清潔工及保安員等,他們走在氣候行動最前線,卻得不到保障。在《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守則)第二章中列明,就在八號或更高信號生效或「極端情況」存在期間仍必須返回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必要人員),僱主應另外發放當值津貼。守則第6章中亦列明,僱主亦應另外發放當值津貼予在暴雨警告期間須返回工作地點工作的僱員。
社協:議員對相關議題不積極
不過,社協調查結果發現,約七成企業甚至政府部門外判商均沒有遵守指引。社協調查的工人個案當中,有5個來自政府部門的外判工。當中,年近七旬的偉大哥與偉大嫂夫婦,均為房署外判清潔工。去年6月及7月, 因在公屋洗樓梯,休息不足,偉大嫂中暑兩次,不但公司無人陪往醫院,在她康復後返回工作崗位時,判頭通知偉大哥「你哋成日病、你哋走啦、唔使開工了!」將夫婦一起解僱。結果兩老經歷了近8個月,動用自己4個工作天工時,只追回三分之二的應得賠償,而房署外判公司完全沒有任何懲罰。
社協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指,連這些政府部門都沒有遵循守則,更遑論其他私人企業。吳衛東聯同工人代表昨日約見立法會申訴部議員,但是坦言議員就相關議題並不積極,除有議員提出若果發現僱主違反應該循立法方向去執行外,其他人均指要觀望一年,他盼政府正視及保障工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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