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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涉襲7歲女童5‧28再訊

【本報訊】一名男警在去年12月涉嫌用手襲擊一名7歲女童,令她臉部瘀傷。事隔4個月,該男警被控故意襲擊兒童罪,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再訊,以讓辯方索取文件。被告續准以5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准以500元保釋 不得離港
45歲匿名男被告,報稱警察,以英文字母「N.C.H.」作代號。他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兒童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12月13日,在荃灣一個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7歲的女童X負有管養、 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案件編號:STCC 139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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