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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選舉費用 網紅「龍心」囚半年

被告「龍心」 被告「龍心」
被告「龍心」
【本報訊】網絡紅人「龍心」林克霖參與2020年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換屆選舉,之後涉嫌將接受臉部護理等費用列入選舉開支,涉款逾5.8萬元,被指企圖欺詐選舉事務處向他支付申索。林事後被控選舉舞弊及企圖欺詐等6罪受審,他不認罪,最終被裁定其中4罪罪成,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他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遭拒絕,即時收監。
4罪成 申保被拒
47歲被告林克霖,報稱無業,他沒聘律師,昨日他自行作進一步求情時指,因不熟悉相關法例,根本沒意識到自己犯法,現已吸取教訓,望法庭輕判。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有預謀犯案,無反省及悔意,考慮所有因素,就4罪均判入獄6個月,全部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6個月。
控方指,被告於政府刊憲公布進行立會選舉前,進行臉部美容療程、租用酒店房間作辦公室及到訪東南亞籌集經費,惟該選舉不設海外投票,認為被告明知仍作出上述的申索,屬企圖欺詐及舞弊。
經過審訊之後,就着到訪東南亞籌集經費,裁判官認為不能夠排除有機會促使他當選,故裁定涉及此事的兩罪罪名不成立,其餘4罪則罪成。案件編號:ESCC 205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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