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清奇:黎睇得報紙好實 須留意立場撰文
稱老闆轉交稿件 若無問題必刊出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兼第3名從犯證人,即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繼續作供。楊形容黎智英「睇報紙睇得好實」,由於《蘋果日報》社論代表報社立場,因此他要留意黎智英的立場和觀點,但坦言有時寫文是有感而發。
楊清奇供稱,2020年3月,黎智英曾將由自由撰稿人所寫、有關習近平執政風格的手寫文章轉交給他,他修改標題及文字後,將之刊登在《蘋果》論壇版。楊說,雖說黎智英自稱無讀過內容,但既然是老闆轉交,楊看後如覺得無問題,就一定會刊出。楊續稱,每周舉行的策劃會上,他會報告每周六論壇版做甚麼專題,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等高層間中會給意見或指示,例如建議找甚麼作者。他作為下屬,如黎智英或主管下達指示,他一定會聽從。
他表示,張劍虹和《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會推薦寫手寫社評,再由黎智英決定是否起用。楊憶述,作家顏純鈎曾經向張劍虹投訴,論壇版沒有用顏的來稿,張曾因此叫楊到其辦公室,並在同事面前責罵楊。楊稱,以他理解,黎智英十分欣賞顏純鈎,因此張劍虹很緊張顏的投訴。
選稿準則:支持抗爭 呼籲國際關注
控方展示張劍虹在2019年8月傳給楊清奇的訊息,寫道「台蘋論壇也找到一些逆權運動的不錯文章,我們也可以採用」、「非常時期,有好文章多點版位也有需要,請文宗加人便可」。楊清奇昨指,論壇版是《蘋果》規模最細的一個部門,連同他僅得兩名員工,每日要編一版已經好辛苦,如果要加版位,就要加人手,但最終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並無加人。就着採用的文章,楊稱角度主要有兩個,一是支持香港市民抗爭,二是呼籲國際社會關注。
指黎自2018年起立場變尖銳
楊稱,社論的目的,顧名思義是代表報社的立場,《蘋果》運作方式較特別,每日社評不是經討論後決定題目,而是由寫手自行選題。楊坦言,作為寫手,他要跟從報館基本立場,並要留意黎智英的立場和觀點。然而,不是次次老闆給甚麼指示他就寫甚麼,坦言有時是有感而發,「始終署名係自己名」。庭上展示多篇由楊清奇所寫的社評,包括題為(林鄭反議會 市民反黑警 誓不兩立)和(中共的打壓與制裁不足畏)的文章。楊說,這些社評反映《蘋果》及黎智英的想法。
另外,楊清奇透露,自己選稿原則之一,是不支持港獨。2016年左右,黎智英所建議的論壇版作者名單中,包括建制派領袖人物,其中兩人更是行政會議成員。由此可見,黎當時希望論壇版多元化。至2018年,黎智英立場變得尖銳,推薦的作者傾向激進。楊說,2016年左右,仍有建制派為《蘋果》寫稿,2019年已完全沒有。楊認為,2018年是黎智英立場轉變的轉折點。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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