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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暈復刀傷19歲女兒 婦判一年醫院令

【本報訊】已婚婦人稱因擔心當時19歲的女兒被人綁架及強姦,為着帶她到安全的地方,竟在奶茶中「加料」給女兒及丈夫,待兩人昏睡後,用刀傷女兒手頸,令女兒一度需要留醫ICU。經審訊後,涉案的已婚婦人被高院陪審團裁定企圖謀殺及意圖犯可公訴的罪行而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罪罪成。
法官張慧玲經提取精神科專家的最新報告後,昨日判處被告12個月醫院令。法官形容案件屬悲劇,如非被告的精神病便不會發生此案,被告亦因此而減責。
現年48歲被告楊芳茱,1992年來港定居,2001年結婚,同年誕下女兒。她被控於2021年4月13日,在藍田麗港城一單位,非法導致姓趙女兒及丈夫服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即勞拉西泮),意圖使她自己能犯可公訴的罪行。
她另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4月14日,企圖謀殺姓趙女兒。法官引述最新的專家報告指被告有精神分裂及嚴重抑鬱,且受其影響,重犯機會高,需接受治療。專家認為需判處9至12個月的醫院令,經法官考慮後,認為判處12個月醫院令較合適,被告須於小欖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加料」奶茶同供丈夫飲用
控方案情指,被告一家居於麗港城一單位。2021年4月14日早上,執法人員接報前往涉案單位,發現男事主神志不清;女事主頸及手受傷,將她送院,她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人員翌日接到被告胞妹致電,指被告正身處港島的單位內。人員到場發現被告及一個載有刀的背囊,刀有她及女兒的DNA。被告被捕後稱,6個月前聽到有聲音告訴她,會綁架她的女兒及強姦她,之後更會把女兒售給妓院。被告將事情告訴丈夫和女兒,並叫他們躲藏,但他們不相信。被告又稱案發前一晚買了杯奶茶給丈夫及女兒,她加了30粒安眠藥入奶茶。待女兒睡着後,她用刀割傷女兒的手。她帶着另一把刀是想自殺。案件編號:HCCC 7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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