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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逾25萬人遲交稅 被罰款飆22%

【本報訊】隨着疫情減退,稅務局指追稅行動已在2022至23年度全面恢復。年內發出的附加費通知書及追收稅款通知書的數目較上年度多。當中因遲交稅款而被徵收5%附加費的追稅通知書多達252,821張,較之前一個年度增加22%,涉及款額達4.45億元;被追收10%附加費的追稅通知書亦有超過2.6萬張,涉款2.1億元。稅務局提醒市民必須依時交稅。
稅務局指納稅人要在繳稅通知書上列明的繳稅日期或之前繳交稅款,絕大部分納稅人都準時交稅。未如期繳稅的人士一般會被徵收5%附加費,若拖欠稅款超過6個月,會再被徵收欠款總額的10%附加費。因應2022至23年度的經濟環境及一些納稅人可能面對財政困難,政府推出有關繳稅的紓困措施。凡獲批准分期繳付在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間發出的2021至22課稅年度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單的納稅人,可獲豁免徵收附加費,豁免期以稅單的繳稅期限日起計的一年為上限。
欠稅人或禁離境
稅務局提醒對於逾期欠繳稅款的個案會立即採取各種「辣招」追討行動,包括向欠繳稅款人士的僱主、銀行、債務人和代欠稅人士保管金錢的人士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及在區域法院提出追稅訴訟,上年度稅局就發出126,660張追收稅款通知書,較之前一個年度的10萬張多出逾兩成。若欠稅獲法院裁定為判定債項,欠稅者除要繳付欠稅外,並須繳付法庭訟費及由訴訟開始至債項全數清繳期間的利息。
另外,稅務局局長亦可以向區域法院法官申請禁止欠稅人離開香港。若區域法院法官有合理因由信納,在該人未付稅款或提交滿意的繳稅保證給稅務局前,確保該人不離開香港或在返回香港後不再離開,是合乎公眾利益,就會發出「阻止離境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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