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是否擁物業 3000公屋戶無交表
【本報訊】房屋署早前宣布兩項打擊濫用公屋的「富戶辣招」,其中一項是要求公屋住戶在入住首兩年開始便需向房屋署申報是否持有物業。
蓄意拒絕申報 或終止租約
8.8萬公屋住戶屬於首批申報者,他們須在上月底前提交,惟截止期屆滿後,房署僅收回逾8.5萬份,仍有約3,000租戶沒有交回申報表,房署會跟進個案。
房屋署早前表示,會審慎處理仍未交回申報表的個案,以各種方法聯絡租戶,研究有關租戶是否有特殊情況而未能準時交表。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曾警告,如果有關租戶不交表或蓄意拒絕申報,最嚴重可被即時終止租約;她又舉例指,若租戶在申報期內長期公幹或住院,房署會作人性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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