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高善用官地資助上限 每項發展可達8000萬
吸引承建商建過渡屋惠及社會
港府早年推出10億元資助計劃,支援非政府機構在空置官地上推行惠及社區的項目。截至今年10月,該計劃共批出27個項目,當中10個已完成工程並開始運作,包括3個早期獲批的過渡性房屋項目。為優化該計劃,當局建議進一步「注資」,將該計劃非經常開支承擔額增至15億元,並上調每個項目資助上限至8,000萬元。
據發展局最新文件顯示,該計劃已就27個項目批出共5.73億元,當中10個項目已運作,包括3個過渡性房屋項目,即摩星嶺域多利道「喜屋」、葵涌業成街「業成6號」,以及位於荃灣海興路及海角街交界的「仁濟軒」;其餘項目另有社區服務中心、動物領養中心、導盲犬訓練學校等。至於7個項目已展開建築工程,預計2025年或之前竣工;其餘10個項目將在今年或明年完成詳細設計及土地勘測,其後再申請建築工程費用。
非經常開支承擔額增至15億
發展局表示,若上述所有申請獲批,總資助預算將達9億元。計及新申請項目,該計劃所需承擔的開支總數預計於2024至25年將達10億元上限,故建議將承擔額增至15億元。同時,當局建議優化該計劃,若申請項目符合條件,包括所涉的空置官地的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或申請所涉的空置官地缺乏車輛通道連接,將可提高資助上限至7,000萬元;若符合上述兩項條件,上限則增至8,000萬元。該計劃另擬擴大資助範圍,以涵蓋非政府機構為申請短期租用空置官地擬備所需技術文件的費用,上限為200萬元。
當局解釋,根據經驗,先前獲批工程撥款的項目中,有4個項目的用地面積逾2,000平方米,當中3個總工程費用相當接近或超過現有6,000萬元的資助上限,有關機構因而需要另覓其他資金來源補足。除了用地面積較大的用地,所需的工程費用明顯較高外,若用地缺乏車輛通道連接,有關機構在進行建築工程時,難免須耗費較多資源運送較大型機械、或需更多人手及時間進行工程。
前期成本大 倡擴資助範圍
當局又指,非政府機構需要獲政府原則上批准短期租用空置政府用地,其資助申請才會被考慮。但有機構及專業團體反映,申請短期租用相關用地時,往往需要提交工程設計圖則、技術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的文件。個別規模較小或資源較緊絀的非政府機構,未必有能力負擔有關費用,故議擴大資助範圍,相信可鼓勵更多機構善用空置政府用地參與,尤其是與社會福利、文化藝術及體育有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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