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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牌鐵騎撼燈柱 司機身亡 女乘客傷

男事主遺體用白布遮蓋,涉事電單車損毀翻側。(胡德威攝) 男事主遺體用白布遮蓋,涉事電單車損毀翻側。(胡德威攝)
男事主遺體用白布遮蓋,涉事電單車損毀翻側。(胡德威攝)
P牌鐵騎撼燈柱
青衣發生致命交通意外。一名剛領取暫准駕駛執照(俗稱P牌)8日的「新牌仔」,本月初迎接全新電單車落地後,昨日凌晨懷疑大膽違規,載同一名女乘客於青衣兜風,卻在風馳電掣時失控自炒。電單車衝剷行人路,連撼燈柱及花槽翻側,兩人亦隨勢被拋飛,遍體鱗傷倒臥路面,其中事主當場不治,女乘客則驚嚇過度,一度惶然失語。據了解,有人出遊時懷疑只攜帶一個頭盔,並且將之讓予女乘客佩戴,未料途中樂極生悲,「新手上路」便爆頭慘死。
昨日凌晨4時許,一輛掛有P牌的電單車沿担杆山路行駛,當駛至近青衣東北公園對開時,其車轆疑因擦撞路邊石壆導致失平衡,電單車隨即猛撼路邊電燈柱及花槽,姓吳(23歲)鐵騎士及姓張(23歲)女乘客人車分離,雙雙遭拋飛倒地,當中吳男重傷倒臥路邊,一個頭盔更飛脫至20米外的對面行人路。
僅一個頭盔 讓女士佩戴
現場所見,涉事電單車車頭損毀,翻側橫亘在行人路上,旁邊的燈柱亦被撞歪。救援人員接報到場,發現吳的頭部及身體多處嚴重受傷,經檢驗後,證實已經傷重死亡,遂用白布遮蓋其遺體;張女亦因車禍致全身傷痕纍纍,其後清醒由救護車送往瑪嘉烈醫院救治。據悉,張驚逢巨禍後大受打擊,一度無法說話,未能配合人員錄取口供,交代事件經過。
消息指,事主於上月30日取得P牌,涉事電單車則於本月2日出牌,亦由他擔當登記車主。事主與張女屬朋友關係,當時正載着對方「遊車河」,雖然只有一個頭盔在手,他仍然發揮「紳士風度」,起行時交由張女佩戴,寧可自己「拋頭露面」,結果遭遇意外時缺乏足夠保護,命喪路中。執法部門正徹查事故原因,呼籲任何人如目擊意外發生或有資料提供,請致電與調查人員聯絡。
根據香港法例,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人士須遵守各項限制,包括駕駛車輛時,必須在車輛的前面及後面展示「P」字牌(若駕駛私家車或輕型貨車時,可於擋風玻璃左邊貼上「P」字牌);駕駛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時不得接載乘客;即使在車速限制超過每小時70公里的路段行駛,亦不得以時速超過70公里駕駛車輛;在設有3條或以上行車線的快速公路上,不得駕駛車輛行駛最右線。違例司機若被法庭定罪,將會延長暫准駕駛期6個月;重犯者必須重考駕駛考試,並須完成新的12個月暫准駕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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