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法援署:去年400覆核案僅批90宗

【本報訊】本港法律援助制度過去存在漏洞。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更有「爆眼女」被指濫用法援,港府其後檢討及改革法援,包括針對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署不准許申請人自選律師代表,改由該署委派等。法援署署長莊因東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去年司法覆核約有1,500宗,當中有逾400宗申請法援,最終只有約90宗獲批。
莊指出,法援署會嚴謹審批,申請人要有合理訴訟理據及符合經濟審查,以保障有效運用公帑。對於法援委派律師方面,他稱自2019年發生反修例事件後,因擔心會遭濫用,刑事案件的受助人已無權選擇法援律師。
局方指實際佔非常少數
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稱,法援署批出針對政府司法覆核的援助,實際佔非常少數,而就免針紙覆核案申請法援,因法庭最終判上訴人上訴得直,法援署需批出法援,濫批指控不成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