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料螺旋槳擊傷鯨背 倡設保護區
【本報訊】本港近日掀起一股觀鯨熱潮,一尾長約7米的布氏鯨在西貢糧船灣及牛尾海一帶水域出沒,吸引大批市民乘船出海觀賞。就漁農自然護理署日前已勸喻市民勿追蹤鯨魚,有動物團體指上周起發現鯨魚背部受傷,較大機會是由船隻螺旋槳所造成。為保護鯨魚,團體建議當局研究在鯨魚出沒的周圍位置設立臨時保護區。
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科學主任陳梓南表示,本月22日陸續收到市民提供照片,顯示鯨魚背部有傷口。他說,有關傷口看似正愈合,或是兩星期或之前造成,傷口有否擴大仍需再觀察。若發現鯨魚有新傷口,海洋公園會與漁護署合作,商討下一步行動。
香港海洋公園動物及保育部總館長黃永康指,該鯨魚現時情況相對穩定,可自由游走及進食,暫無擱淺表現。若動物患病,一般會停止進食及停留在水面休息,目前該鯨魚周圍游動,相信牠希望找地方休息。
籲市民勿觀鯨讓其休息
黃永康同時呼籲市民放棄出海觀鯨,因為鯨魚仍在復原中,需要休息。從網上相片所見,一度有5至6艘船包圍鯨魚,距離過近,且鯨魚體形及力度都大,若牠擺動身體對船隻亦會構成危險。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主席鄭家泰表示,根據觀鯨指引,鯨魚100米範圍內,觀鯨船隻要關閉引擎及不能駛近,500米範圍內只能有一艘船,一般駕駛觀鯨船隻的船家較熟悉指引。惟近日接載市民的船隻,未必是專門觀鯨船隻。
鄭又估計,鯨魚背部傷口未必是新傷口,較大機會是船隻的螺旋槳或魚網等漁具造成。他相信,這條鯨魚進入本港水域已頗長時間,暫時難以評估為何會進入本港水域。他建議當局研究在鯨魚出沒附近的位置設立臨時保護區,或需要船隻臨時減速等。
漁護署提醒市民,所有鯨豚動物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一年及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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