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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認煽動洗黑錢 8‧11判刑

被告阮民安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共兩罪,收押候判。 被告阮民安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共兩罪,收押候判。
被告阮民安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共兩罪,收押候判。
【本報訊】男藝人阮民安被指在社交網站發文咒罵法官及嘲笑執法人員的死傷事件,且涉與前妻胞弟以眾籌為名,謊稱替干犯暴動罪人士籌款取得捐款,卻涉將部分逾百萬元款項中飽私囊去賭博,而戶口中有約71.8萬元籌款,是涉及出售虛構的受審女童所製之曲奇。阮昨於區域法院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共兩罪,法官練錦鴻聽取辯方求情後,將案押後至8月11日判刑,被告繼續收押。
已婚的被告阮民安(43歲),於2006年曾有一項醉駕案底。辯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後,並無透過第三方使用其社交媒體,相關煽動貼文已經刪除。辯方又指被告過往熱心公益,且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由被告外母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一直是「取諸社會,用諸社會」,法官則批評被告是「用諸他自己」。
將逾百萬捐款作賭博
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多次在其Facebook及Instagram帳戶發布具煽動性陳述的貼文,包括指警隊女高級督察林婉儀的死訊是「值得慶祝的好消息」;稱有退休警員在交通意外中身亡是報應;煽動他人為總裁判官蘇惠德因心臟病入院而慶祝;散播對行政長官的無理憎恨及宣揚港獨訊息等。
被告又於前年3月至去年2月在社交媒體發貼文,發起為不同目的而設的募捐計劃,包括售賣被控暴動罪及須受審的「A小妹妹」製造之曲奇,所得收益會用來資助A。但A其實是被告和其妻所虛構,並將第三方供應商的曲奇訛稱為A製造。被告聲稱售賣曲奇,誘使他人捐款至其小舅黃天昊名下的恒生銀行帳戶。
黃的帳戶最終錄得3,907筆存款,總額逾200萬元,當中約165萬元轉入被告戶口,被告把當中約101萬元轉帳至賽馬會帳戶作賭博,而黃的帳戶中約71.8萬元存款與「A小妹妹」計劃有關。被告於去年2月15日被捕。案件編號:DCCC 42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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