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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立法強制舉報虐兒 勞福局:為業界制訂指南

家長愛護子女。 家長愛護子女。
家長愛護子女。
【本報訊】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文件,6月14日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舉報虐兒機制牽連甚廣,大批從業員包括社工、護士、醫生及教師等恐墮法網。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梁振榮表示,立法非針對專業界別,業界不應因為怕家長或學校不開心而不舉報。同時,兒童表達能力弱,要依靠第三者揭發受虐行為,不應由未成年人決定是否舉報。
教師憑自己判斷舉報
梁振榮昨日在電台節目指出,如有第三方阻礙舉報,阻礙舉報者須負相同刑責,最高監禁3個月或罰款5萬元。被問到法例生效後教師與家長之間摩擦會否增加,他指教師需憑自己判斷作舉報,家長及校長意見「不是考慮之列」,教師不應因為怕家長或校方不開心,而不就嚴重個案舉報。
梁預計,立法後舉報將增加,但升幅不會很高,又認為不應為舉報期設立死線,但在延誤舉報期間,業界須確保涉事兒童得到保護,例如安撫情緒或協助他們搬走。局方將制訂指南,並在法例生效前完成相關培訓課程,指南將詳細列出各類虐兒情景分析,有助業界分辨。他強調,只要有關人士履職盡責,就不會誤墮法網。
《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6月14日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6月14日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
《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6月14日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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