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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券7‧16發放 「轉會」可6‧5起辦理

消費券餘下的2,000元將於7月16日發放。 消費券餘下的2,000元將於7月16日發放。
消費券餘下的2,000元將於7月16日發放。
尾數$2000 有效期至明年2‧29
港府早前公布今年再向市民分兩期派發最多5,000元電子消費券,首期3,000元已於4月16日派發,當局昨指餘下的2,000元將於7月16日發放,有效期至明年2月29日,而新登記人或想轉換支付工具的市民可於下月5日至27日期間申請,而現有登記人使用原有支付工具毋須再辦手續。至於新來港及剛年滿18歲的新登記人,則要提供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政府官員指第二期消費券即將接受申請,香港永久居民、新來港人士為全額2,000元,透過其他入境計劃的來港人士、學生則為半額1,000元,而於昨日或之前剛年滿18歲的市民,以及包括來港定居、升學等新來港人士,經申請後將於今年7月16日、10月16日分兩次收到第二期消費券全額5,000或半額2,500港元。
當局:消費券難作恒常項目
該官員表示,領取消費券有3個主要要求,分別為年滿18歲、沒有永久離開香港、透過其他入境計劃的來港人士及學生,會以5月29日為限期判定是否符合資格,而沒有永久離開香港的定義為,是否在沒有特定原因下在過去36個月一直不在香港;曾否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以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是否持有本地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是否無意在可見未來返回香港。
被問到如何判斷在可見的未來會返回香港方面,例如移居海外卻未領取強積金的港人是否符合條件,政府指判斷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為綜合整體考慮因素,很難一概而論。
政府指今次消費券涉及金額有300多億,而九成消費券額用在2,000元以下的交易,相信小商戶可以受惠。網上有不同消費券套現的訊息,政府官員稱消費券使用範圍「好闊好廣」,因此認為沒有套現必要,根據數據顯示,執法部門 大約調查了80間公司涉及以上行為並拘捕了5個人。
至於今次是否最後一次派發消費券,政府表示,過去因疫情導致經濟差,今年的市面則「旺咗」,但考慮到外圍環境有很多變數,所以決定派發多一次消費券鞏固,往後則要視乎情況,強調消費券很難作為恒常項目。
被問多少人取消領取消費券資格,政府指去年向大概24萬名登記人發放短訊,指發現他們領取了強積金,而大約有17萬成功複檢後再次發放消費券。他提及過去一年大約有二萬人提早領取強積金,但要視乎他們有否申請消費券,相信今年的數量會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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