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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15宗驗窗 承建商禁核證一年

【本報訊】屋宇署表示,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根據《建築物條例》,完成對一名強制驗窗計劃下,被委任作合資格人士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及其獲授權簽署人的紀律研訊。該承建商因虛報完成15宗窗戶檢驗,被紀律委員會裁定觸犯與窗戶訂明檢驗及修葺有關的罪行。該承建商將於12個月內被禁止核證對窗戶的任何訂明檢驗等,其獲授權簽署人被判罰款兩萬元,另需支付4.4萬元的研訊費用。
承建商 獲授權簽署人 判罰款
紀律委員會指出,該承建商於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間向屋宇署呈交15份證明書,涉及筲箕灣私人屋苑不同單位,確認該些單位已完成窗戶檢驗。其後,屋宇署因應屋苑單位窗戶修葺欠妥的舉報展開調查,並且發現該承建商就上述15宗個案,均沒有親自為有關窗戶檢驗。
該承建商及其獲授權簽署人被檢控,並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7.5萬元。為確保樓宇安全,屋宇署十分重視合資格人士就強制驗窗計劃進行窗戶訂明檢驗及修葺的質素。若合資格人士在強制驗窗計劃下進行窗戶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時違反《建築物條例》,不但可根據該條例被刑事檢控,亦會受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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