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戶口助電騙黨洗錢 女子囚5個月
【本報訊】廉政公署接獲投訴,懷疑有人在電騙案中冒充廉署人員,調查後揭發一名女子應朋友要求,來港開銀行戶口。騙徒其後向電騙案受害人聲稱戶口為廉署人員所有,要求對方存入款項。該女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洗黑錢罪,被判監5個月。
騙徒冒廉署犯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稱,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涉及跨境因素及向銀行作出虛假陳述,為保障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39歲被告胡慶珠昨承認一項洗黑錢罪,控罪指她於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間串謀他人,處理多筆在其中國銀行(香港)戶口的港元及美元,共值約60萬港元。
據案情指廉署接獲投訴,懷疑有人在電騙案中冒充廉署人員遂展開調查,期間發現被告於2018年11月應一位透過網上社交平台認識的朋友要求,來港在中銀香港開3個戶口,並將戶口交由他人操作。被告亦在開戶口時,虛報其教育程度及受僱情況。被告最終被廉署拘捕及檢控。
案件編號:KCCC 83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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