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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涉姦女案 母自責「保護唔到個女」

【本報訊】六旬男子被指強姦及非禮回港避疫19歲女兒之案件,昨於高院原訟庭續審,事主母親出庭作供。她稱在女兒自行更換睡房門鎖後,在傾談後女兒分別告知她在上海及香港遭強姦的事,她自責:「點解我會保護唔到個女?」直言當時不知怎樣做。她稱當時正因她發現被告與跳舞比賽的拍檔開展婚外情,正辦理離婚,在詢問其辦離婚的代表律師後終決定報警。
案發時60歲的被告被控於2020年3月18日至31日、同年4月某日在香港強姦女兒X,另於同年4月某日在香港非禮X。X的母親Y供稱於1999年與被告結婚,約於2019年底發現被告與一同參加跳舞比賽時與女拍檔眉來眼去。
指被告婚外情 提出離婚
至翌年約10月她發現被告與該女子的WhatsApp對話,肯定被告有婚外情,便提出離婚。Y同意她是在X報警指控被告當日向被告派送離婚申請書,但強調被告不忠才是離婚主因,而非X的事情。
Y在接受辯方盤問時,被問到與一名姓張氣功師傅的關係。Y表示張約於2009年在旺角開醫館,她最初找他治病,約2014年起則跟從他學氣功。她亦知道張對道教有研究,及後亦有跟從該信仰,亦曾帶過X見張。辯方指張於2019年9月因涉嫌干犯謀殺罪一直被還押,Y稱之後她與其他師兄打理位於西貢屬於張的地方。Y又稱她會每月不止一次到收押所探望張,且曾協助張處理其信用卡欠款。她今天將繼續接受盤問。案件編號:HCCC 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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