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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認罪 朱凱廸稱不聘律師

朱凱廸 朱凱廸
朱凱廸
【本報訊】47名參與前年立法會初選的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7人已全部完成交付到高院處理的程序,當中29人已表明會認罪,包括戴耀廷及毛孟靜等。其中3名會認罪的被告胡志偉、朱凱廸及張可森,昨日被帶到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張可森冀審訊前判刑
昨日應訊的3人中,朱凱廸並無律師代表,他昨亦表明之後均不會聘請律師代表自己。對於是否希望在案件開審前作求情及判刑方面,張可森表明希望在審訊前處理其判刑,其餘兩人則表示立場中立。法官在前日其他被告提訊時,曾詢問控方在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前或審訊後進行判刑的分別。到昨日控方再呈交案例,指在審訊後才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較合適。法官又表示一般而言,在認罪被告會於同案不認罪被告的審訊作供時,才會於審訊後判刑,而現時是否有此情況。對此控方則表示有此可能。法官又指因仍有認罪的被告會陸續到高院作案件管理聆訊,故希望先了解他們的立場才決定應何時處理他們的判刑。
29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及呂智恆。他們會分11批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案件編號:HCCC 70/2022
張可森張可森
張可森
胡志偉胡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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