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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訛稱警方簽發信件索資料 兩反黑警涉行為失當 10‧21再訊

次被告楊卓麟被控一項公職中行為失當罪。 次被告楊卓麟被控一項公職中行為失當罪。
次被告楊卓麟被控一項公職中行為失當罪。
【本報訊】一名警署警長和一名警員,涉嫌虛構身份及使用訛稱為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警方揭發事件後,控告兩人同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堂,兩被告均並無律師代表,選擇自行應訊。兩人暫毋須答辯,並要求將案件押後以待索取文件。裁判官應其要求,把案押後到10月21日再訊,期間兩人各准以3,000元保釋,並且不得離港、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兩名被告是41歲沈志明及35歲楊卓麟、均報稱警員。兩人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署警長和警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同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他們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據悉,兩人均隸屬油尖警區反黑組。案件編號:KTCC 146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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