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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DQ領消費券 可循4渠道申述

【本報訊】港府於上月公布今年第2階段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發放詳情,但指明永久離港人士或「有意圖」永久離港者不符合資格領取。本報前日率先報道,大批曾宣誓提早提取強積金款項的市民被剔除資格。
需收短訊14日內提交
政府發言人昨晚表示,受影響市民若要覆核申請,可循4個渠道提交申述,包括郵寄、傳真或電郵將「覆檢申請表格」交予「消費券計劃秘書處」,亦可親身交回至旺角彌敦道始創中心的計劃秘書處,一般情況下,會在6周內獲書面通知覆檢結果。
政府表示,接獲短訊通知不符資格者,可在收到短訊的14天內以書面提交申述。秘書處會考慮他們提出的理據及證明,覆核他們是否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有關人士可在計劃網站下載或透過計劃熱線索取「覆檢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短訊通知的複本及其他有關文件交回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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