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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童樂居涉虐兒 需要優化制度

去年底,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被揭發有職員涉嫌虐兒事件,警方翻看「童樂居」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更多職員涉嫌虐待兒童的罪行,在這事件中,被虐兒童多達40人,年紀最小的只有一歲,至今34名職員被警方拘捕,暴露「童樂居」虐兒是集體行為,護兒院竟變成虐兒院,真是令人震驚!
保護兒童會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調查事件,今年初公布的中期報告,指出前線有粗暴管理文化,管理層監管不力,以及高流失率致工作沉重,批評「童樂居」無監督幼兒工作員的表現、無定期翻查閉路電視紀錄,最少7年無為員工提供防止虐兒培訓等,釀成今次不幸事件。
香港保護兒童會每年獲得政府大額撥款支援營運,社會福利署作為主管部門,應對其加以監管,確保公帑用得其所,真正實踐保護兒童的服務。事實上,「童樂居」根本「無王管」,長期存在體罰幼兒的不當行為。事件曝光後,「童樂居」並沒有被釘牌,管理層亦沒有被問責,只是讓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和「童樂居」的院長辭職了事,沒有給予任何懲處,有欠公允,令人十分失望!
近日,社會福利署決定,基於中心嚴重違反服務質素標準,多名兒童被安排入院接受檢查期間,「童樂居」沒有為他們提供所需住宿服務,因此決定扣減180多萬元撥款,相當於給予主辦者香港保護兒童會年度資助的2.25%。但這筆扣減,根本對防範、懲罰虐兒事件起不到阻嚇作用,而且反映出社會福利署對受資助機構的監管完全不到位,監管機制不夠完善。
監管不當屬問題根源
現代文明社會絕不容忍任何虐童行為,更何況是發生在受政府資助的保護兒童機構內的長期集體惡行。社會福利署責無旁貸,必須徹底檢討「童樂居」事件,提出針對性的改善管理、制度,加強監管措施,防止同類事件重演,絕不能以扣款、機構負責人辭職,便把事情草草了事。
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社會福利署對受資助機構沒有懲罰機制,今次扣減撥款代替懲罰已是「絕無僅有」的方式,過去有機構服務不達標,社會福利署都只是要求解釋了事。社會福利署對受資助機構監管不力,豈能保證機構能洗心改過、混亂不會故態復萌?
針對「童樂居」的處罰,社會福利署必須審視其虐兒事件的嚴重性,重新考慮大幅削減撥款、暫停「童樂居」的部分服務,如果其服務改善仍不達標,甚至應考慮「釘牌」,這樣才能有效提升受資助機構的服務水平,符合公眾利益。
為官避事平生恥,「童樂居」發生駭人聽聞的虐待兒童事件,引起社會強烈關注,政府慣常做法是成立委員會檢討一番,交一兩份報告,之後便不了了之。無可否認,政府對受資助機構的監管不到位,這才是問題的根源,必須全面覆核及優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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