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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 首半年從寬處理

市民於垃圾徵費生效後,丟棄垃圾需使用指定垃圾袋。 市民於垃圾徵費生效後,丟棄垃圾需使用指定垃圾袋。
市民於垃圾徵費生效後,丟棄垃圾需使用指定垃圾袋。
分5承辦商供應膠袋 月內招標
俗稱垃圾徵費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最快於明年下半年實施,但具體實施日期仍然未定。政府指本月內會就徵費所用的垃圾袋公開招標,期望有5個承辦商接手,確保供應穩定。有議員關注條例實施時,住戶與管理公司之間會出現摩擦,當局則指會進入屋苑或住宅執法。
《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去年8月已獲立法會通過,而通過後18個月的準備期將於明年結束。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相關政策會議上表示,垃圾徵費的具體實施日期,會因應各項實踐計劃和其他配套計劃的進度,以及社會各方面情況,再徵詢委員會意見後落實。
分9種大小容量 每公升收$0.11
條例生效後,市民棄置垃圾一般需於商戶購買指定垃圾袋,按袋收費,分9種大小容量,每公升收費0.11元。環保署透露,多間超市、便利店及網購平台已表示,願意出售徵費膠袋,又指已要求膠袋成分包括最少一半屬再生塑膠,期望最好以本地回收塑膠製造。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質疑,為何政府為徵費膠袋分開5份標書,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減廢及特別職務)鄭懿嘉解釋,當局預計每天所需的垃圾膠袋相當多,希望藉多個承辦商,有助確保膠袋有較穩定的供應,「就算萬一有一個承辦商有任何問題,都不影響到市面上提供膠袋安排。」
如有需要 環保署可入屋苑執法
會上亦有議員關注法例實施後的實際運作問題,擔心物管公司、保安員與住戶有摩擦,亦擔心追查工作有困難。黃錦星回應指,當局推行垃圾徵費後會有「磨合期」,首半年措施會較為寬鬆,主要以勸喻和警告代替執法,令市民逐步適應。黃續指,曾到訪參與試行項目的「三無大廈」,會在作業備考中反映試行計劃中所得的實際經驗,認為試點的反應正面。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減廢及特別職務)陸嘉健則表示,物業管理公司如有需要,可以向環保署提供資料,該署可以進入屋苑或住宅內垃圾收集點執法,免卻物管公司與住戶有直接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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