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七公:惡意違反國安 怎為社會維安

受上世紀70年代一齣電視劇的影響,香港自第一代社工起,形塑了「北斗星」的形象,可為「黑夜」中的困擾者、迷失者提供「明燈」、公義的點撥,助其重尋人生方向,但隨着歲月遷移,社工的重點卻漸沉溺於社運政爭,更於「黑暴」時期達到頂巔。香港現正「由治及興」,昔日的逆亂源頭亟待依法整治、重拾初心;若仍執意於政治操作,挑戰國安底線,勢將令亂局延續、公義黯黮,怎助社會穩定繁榮,點亮真正的指路明燈?
社會工作強調價值實踐,倡議社會公義,肩負社會責任,維護社會穩定和關心民生事項,並通過專業而具體的服務,以及認清問題、尋找方法、改善環境、改變行為、提升能力等過程,為有需要及遇上危難的社群和人士,提供適時而實務的支援和輔導,協助他們逐步處理和解決困難及挑戰,實現自我,重整人生。
須強調,社工的使命從來就是服務有需要及弱勢社群,卻從未獲授權將服務使用者作為協助他們「拯救蒼生」、「爭取公義」的工具。可惜部分社工熱衷「政策正義」和「雞蛋對高牆」的二元對立,選擇採用激進的「逆權抗爭」手段。早於90年代當局推行清拆天台屋政策時,便有社工發起堵路、「抱石油氣罐上街」等火爆行動,而伴隨泛政治化和網絡化浪潮,社工組織遊行請願、參與聯署或抗議,以至參政議政並成為政爭社運倡導者、策劃者甚至領軍者的情況漸成風尚,社會紛亂的種子已植;至「非法佔中」和「黑暴」事件,不少社工連同大批服務使用者走進衝突最前線,局勢全面激化,更引伸出對社工的角色功能、政治價值觀、社會信任和刑事責任的關注。
走向反中亂港歪路
最近政府建議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在嚴重罪行附表加入多項新的罪行,包括《港區國安法》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的「叛逆」和「煽動」罪,違法者將可能被釘牌,不能擔任或不能繼續擔任註冊社工。當局解釋,如果容許被裁定觸犯危害國安罪行的人繼續履行職務,受助人的利益便不獲保障,令社工專業誠信受到質疑,社工專業形象受損,故需修例彰顯相關罪行的嚴重性。
基於特殊的歷史條件和社會氛圍,包括社工等專業團體較受西方政治價值觀的影響,走向政治化、激進化甚至「反中亂港」的歪路,往昔動亂足為殷鑑,因而有需要通過法治手段,將他們從政治夢囈中喚醒過來,正確運用其專業身份,知悉現實中的責任和代價。
新修訂事在必行,社工會否為免觸及法網而主動糾正與政府「對着幹」或泛論「社會公義」的態度,轉而致力推動社會維穩和關注民生實務?情況尚待觀察,但可以肯定的是,新修訂有助社工工作移除過去的紛爭,摘除政治外衣,重回專業的正軌。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