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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北部都會區 3年收120公頃私地

【本報訊】本港房屋供應嚴重短缺,政府一直將問題歸咎於土地供應不足,而近年政府提出發展北部都會區,並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和其他適用條例,收回私人土地作新發展區和公營房屋等。
據發展局最新文件顯示,政府於2019/20年度至2021/22年度的3個年度內,已收回近120公頃新界私人土地作發展之用,當中大部分位於元朗區及北區,預計未來幾年收回的土地將高達700公頃。
政府最近3個年度收回近120公頃的新界私人土地中,當中大部分位於元朗區和北區,包括2019年12月為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收回的68公頃,以及於2020年10月在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第一階段收回的12公頃。
目標收700公頃 元朗北區佔多
發展局表示,預計未來幾年會繼續為不同的發展項目收回的土地將高達700公頃,當中位處元朗區和北區的項目亦佔較大部分,例如有元朗南發展區,約150公頃;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約110公頃;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其餘階段,約310公頃等,以及多個公營房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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