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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房貸囚18月 退休警司申保釋被拒

龍少泉須繼續服刑。 龍少泉須繼續服刑。
龍少泉須繼續服刑。
【本報訊】退休警司龍少泉於在職期間隱瞞將名下物業出租,向政府及銀行申請貸款時,訛稱單位供自己及家人居住,使他獲政府批出政府購屋貸款及銀行按揭貸款合共近600萬元。他因此被廉政公署拘控,去年經審訊後在區院被裁定欺詐罪成,被判入獄18個月。龍不服定罪已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並於昨日由律師代表申請保釋,惟最終被上訴庭法官彭寶琴拒絕,下令他須繼續服刑。其律師透露他將於今年11月底刑滿出獄。
庭上一度暈倒抽搐
55歲申請人龍少泉昨出庭應訊期間,一度身體不適在犯人欄內暈倒並向後跌,須懲教署職員扶起,期間身體又不斷抽搐。法官見狀即表示暫時休庭,並透過書記詢問是否需召喚救護車。不過其後龍轉醒,在休息約10分鐘後表示可以繼續,法官遂繼續聽取陳詞。
龍少泉被控於2016年9月29日至11月30日期間,根據政府購屋貸款計劃向庫務署申請貸款時,虛假地表示將交付一個愉景灣空置單位,而沒有向庫務署申報他與該單位當時租客已簽訂租約,詐騙而誘使庫務署向他發放約207萬元貸款。他另被指向滙豐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時,虛假地表示上述單位將由其父母居住,及將於交易完成時取得空置單位,沒有通知滙豐他已簽訂上述租約,詐騙而誘使滙豐向他發放按揭貸款390萬元。案件編號:CACC 54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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