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非禮14歲女學員 田徑教練囚兩年
【本報訊】田徑教練3年前帶隊在本地及外地集訓期間,多次約一名當時14歲的女學員到他房中,先以按摩為名摸對方胸部,後更得寸進尺,濕吻且身壓女學員,隔衣以下體壓向對方私處。他早前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4項非禮罪名成立。法官昨指摘他利用事主對他的信任及欣賞等感情犯事,且侵犯行為逐步升級,法庭須嚴肅看待這類案件,予以阻嚇,最終決定判他監禁兩年。
利用事主信任 趁集訓犯案
本案33歲被告楊競雄,被裁定於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間,分別在東京、廣州、及在香港屯門和荃灣4度非禮女童X。案發時X年僅14至15歲。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心理問題,而案件被傳媒報道後,使他收到電話騷擾及受到網上欺凌,令他備受壓力。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與事主的年齡相差逾倍,被告更是事主的教練,得到事主家人及學校的信任,讓他帶領事主外出、甚至到海外訓練。而作為教練,被告很多機會與學員有身體接觸,事主的年紀難以界定被告的行為是否越界。法官續指被告利用事主對自己的信任、欣賞等感情,在案發時段逐步將侵犯行為升級,以測試及降低事主的抗拒程度。他最後一次對事主所做的行為,更迹近要求與事主性交,案情嚴重。
法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自信心低落,容易受傷,難與成熟女性維持長遠關係,或使他另尋替代。雖然報告指其重犯機會偏低,但他仍堅持與事主屬情侶關係,法官認為這顯示被告欠缺悔意。法官考慮到案件不涉威嚇或暴力,亦沒有證據顯示事主受長遠心理影響,但法庭就此類罪行量刑時須考慮阻嚇及懲罰,最後將被告判囚兩年。案件編號:DCCC 16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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