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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生圍「雙生共融」項目 上訴成功

城規會上訴委員公布,恒基地產的南生圍發展項目上訴得直。 城規會上訴委員公布,恒基地產的南生圍發展項目上訴得直。
城規會上訴委員公布,恒基地產的南生圍發展項目上訴得直。
逾140公頃濕地保育開支 發展商承擔
【本報訊】南生圍發展近日有突破性進展,由恒基地產與傅老榕家族在2015年提出的南生圍發展項目,早年在城市規劃委員會闖關失敗,後來恒基上訴,城規會上訴委員昨公布,經去年12月31日重新檢視方案後,項目獲大比數通過。據悉,恒基將會向政府提交環境評估的方案,當中承擔區內逾140公頃濕地的保育開支,又會保留綠化用地。「雙生共融」發言人、註冊測量師溫文儀表示,該計劃提出的濕地保育方案,開支將由發展商一力承擔,而項目中2,500個住宅單位,當中部分將成為政府資助房屋單位或青年宿舍。
城規會大比數裁定得直
城規會文件顯示,早前該會否決方案,是擔心影響鸕鶿棲息地、魚塘優化不足等。上訴委員會最新審視後稱,城規會理應按方案規劃目的來審判,並非審視其生態影響,而漁農自然護理署當時提供的資料有誤導成分。委員會指方案現時發展地方是距離后海灣最南的地方,生態價值較少,而非早前漁護署提到地區具高生態價值,加上由於方案不需使用公帑保育與優化現時的魚塘與濕地,並由發展商承擔未來的保育、管理,在平衡保育、發展,做到濕地零損失等原因下,以大比數裁定上訴得直。
恒基早年提出發展南生圍,經3度修改後成2015年的南生圍「雙生共融、平衡發展與保育」項目,擬建單位由1,600個增至2,531個,包括140間3層高獨立屋。發展區面積由40公頃減至11.6公頃,濕地保育區由28.1公頃增至155.8公頃,當時計劃會先改善濕地,減少在施工期間對濕地雀鳥影響。南生圍發展有限公司歡迎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的最新判決,認為「雙生共融」發展與保育計劃可即時為濕地進行保育,節省政府開發北部都會區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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