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劏房新例有缺失 租客苦盼得個桔

本屆政府任期接近尾聲,眼見住屋問題仍未得到解決,港府立即變身趕功課嘅「Deadline fighter」,尋日宣布已委託機構成立6支區域服務隊,協助宣傳同推行喺本月22日起生效嘅劏房租管條例。之但係大家都知,交功課只係基本,做得好先有用;新條例缺失多多,其中民間團體最為關注嘅起始租金,並未納入當中,換言之業主漫天開價,租客都只能夠硬食。市民想要個橙,就得番個桔,最慘係下次修例都唔知幾時,租客啞忍捱貴租嘅情況,難言改變。
嗱,今屆政府表現如何,查實市民都有眼睇;簡單嚟講就係「踢一踢、郁一郁」,做啲又唔做啲,永冇滿分出現。以劏房租管條例嚟講,新條例要求業主同租客要簽訂列明雙方權責嘅租約,租約期間唔可以加租,而且劏房租期為2年,租客可獲優先續租,換言之租客得到「2+2」嘅租住權保障;同時,續租租金亦有規管,加幅上限為10%,同時禁止業主濫收水電費。客觀嚟講,新例的確一定程度保障咗業主同租客雙方嘅權益,尤其避免咗租客因業主瘋狂加租而被迫搬遷嘅情況,有利租客生活同工作穩定。
之不過新條例未有包括起始租金,衍生嘅問題就一大籮!最顯而易見嘅係,短期內劏房市場起始租金有機會大幅上升,特別係一啲交通方便,臨近市區或市區內嘅舊樓劏房,由於較為搶手,甚至可能出現天價。其次,就喺新例刊憲到生效嘅3個月「空窗期」間,業主為咗重新搵租客,調整起始租金,勢必瘋狂加租。事實上,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已接獲劏房戶反映,慘遭業主大幅加租20%,足見租客未因新例受惠,經已受難,陷入走投無路嘅境地。接受加租,意味着固定開支大增,但選擇搬走,又未必搵到條件相若嘅劏房。
俗語有云︰「有頭髮,邊個想做瘌痢。」須知道,假如經濟能力許可,點會有市民願意租劏房呢?絕大部分嘅劏房戶都係低下階層,收入用於應付生活開支已經捉襟見肘,況且劏房租金絕不便宜,換轉喺其他國家或地區,金額足夠供樓。更何況,唔少劏房戶仲要係弱勢社群,諸如獨居長者等;港府既唔喺新例中監管起始租金,又唔對「空窗期」加租問題進行嚴格約束,擺出一副「何不食肉糜」嘅態度,唔通要逼到港人連劏房都住唔起,流落街頭先安樂?值得一提嘅係,假如市民未打疫苗,可能遲啲連瞓公園都成問題!
安居樂業係一般人嘅夢想,不過喺香港,已經漸漸變成幻想。買樓買唔起、劏房租唔起,何談安居?港府防疫不力,國泰機組人員喺社區周圍播毒,導致疫情重燃,好好哋做茶樓職員,都要被送入竹篙灣隔離,隨時要坐「疫監」過年,又何談樂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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