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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控華懋基金遭駁回 陳振聰上訴料明年4月審

陳振聰今年7月出獄。 陳振聰今年7月出獄。
陳振聰今年7月出獄。
【本報訊】因偽造和使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2006年虛假遺囑被判刑,今年7月已完成12年刑期的商人陳振聰,早前向內地廈門市法院對華懋慈善基金及一間律師行等8名被告提出民事訴訟,案件本月被駁回。據報,他上周二再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呈交上訴理據陳述書,指初級法院的判決犯了9項錯誤,預料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最快可於明年4月安排上訴聆訊。
據報道,陳振聰在上訴狀中指出,他為中國公民及香港居民,具有名譽訴訟權利,可享有民事權,因此廈門法院有當然的司法管轄權,而他申訴涉及的人格傷害和誹謗亦毋須以書面或語言宣揚。
指初級法院忽略涉案律師誓章
陳又認為當地初級法院完全忽略涉案律師的誓章,證明2006年龔如心遺囑見證人之一王永祥律師曾承認該遺囑是真確的。
另外,他又指一審法院的裁決事實不清,就雙方證據採納持雙重標準,導致嚴重不公,希望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能撥亂反正,撤銷一審判決。陳振聰亦認為,無論民事爭產或刑事案中,指他持有的龔如心女士遺囑屬假,全建立於在王永祥律師的偽證基礎上,因而作出錯誤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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