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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經營無牌骨場 犯法例損衞生

自新冠肺炎疫情以來,香港長時間未能通關,港人無法到深圳消費和享受按摩服務,本港的無牌按摩院(俗稱「骨場」)應運而生,如雨後春筍,紛紛在不同地區開張,特別是在灣仔、油尖旺、深水埗、荃灣、元朗、粉嶺等地區。市民在大街小巷,很容易便可以光顧無牌的按摩院,這些骨場的衞生環境惡劣,有些甚至提供「一條龍」按摩及色情服務。
經營無牌骨場,涉及投資金額不多,只需要租一個小地方,添置按摩床,招募按摩技師,加上簡單的布置,便可以營運,故此很多婦女學習按摩,三五知己集資開設無牌骨場,自己親身落場做老闆或按摩技師。如果客似雲來,真是做到冇停手,利潤非常可觀。
本港法例規定經營按摩院必須向「香港警務處牌照課」申請牌照,在獲得牌照後,才可以經營運作。根據《按摩院條例》第4條的規定,任何人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份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政府制訂《按摩院條例》,目的是打擊按摩院的色情活動;根據現行法例,在沒有牌照的按摩店,其技師只可向異性顧客提供面部、頭皮、頸、肩、手、手臂或膝以下部位的按摩,也可向同性顧客提供全身按摩,初次違犯者可被判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則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另外,違反按摩院發牌條件,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在骨場裏提供色情服務(俗稱「揼邪骨」)是違法的。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的規定,任何人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監禁3年;如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
眾所周知,香港按摩及賣淫場所實在太多,不敢肯定總數,當中也有混合提供按摩及性服務,難以清楚分辨,但灣仔比較多來自泰國、越南的按摩技師,當中或有部分人已有香港身份證。
一直以來,警方打擊無牌骨場及賣淫場所不遺餘力,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展開掃黃行動,派員喬裝顧客「放蛇」,在不同地區搗破了很多無牌按摩院,把違法者繩之以法。
申領牌照 程序複雜
按摩業總會主席表示,申領按摩院牌照程序複雜,本地的無牌按摩院其實非常普遍,全港目前有約120間持牌按摩院,約佔按摩場所總數的5%。
總括而言,任何人不應非法經營無牌骨場,也必須注重衞生,避免播疫。顧客不要光顧無牌骨場;而揼邪骨的人,不但違反道德標準,更可能惹到性病、皮膚病等。警方必須加大掃黃力度,加強教育,並檢討及簡化申領按摩院牌照的手續,讓有志「真誠地」經營正宗按摩服務的人士可以「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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