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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塘荒廢養蚊 政府擬收回再規劃

過往不少魚塘都較少發展,任由其荒廢。 過往不少魚塘都較少發展,任由其荒廢。
過往不少魚塘都較少發展,任由其荒廢。
【本報訊】《施政報告》提出發展「北部都會區」,並建議設立3個濕地保育公園,港府透露擬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魚塘濕地作保育。有專家認為,過往魚塘都較少發展,但不發展並不等同保育,不少魚塘荒廢更現蚊患,影響生態及居民,認同若由政府收回作整體規劃及保育屬好事。有環保團體認同政府主動承擔保育責任,但促請港府交代更多細節。
不發展不等同保育
城規會委員、兼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昨早在電台節目中表示,魚塘需視乎擁有人如何處理,過去不少魚塘幾乎不會發展,即使有發展意欲亦需要作特別申請,導致很多業權擁有人寧願維持現狀甚至任其荒廢,而不作發展申請。潘認為不發展不代表保育得宜,由於不少魚塘已荒廢,引伸雜草叢生及蚊患問題,對生態或附近居民造成滋擾,形容若由政府收回作整體規劃及保育是好事。
提及坊間有聲音指,有關做法是「保育為名,發展為實」,潘認為,若要改變規劃用途,需要公聽會提出理據及由城規會拍板,如果只是為發展而沒有保育之心,獲城規會通過的機會很微。
出席同一節目的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則稱,過往政府亦有在濕地保育工作投放資源,包括邀請團體、私人業權人制訂保育方案等,認同政府以收地方式進行保育,而主動承擔保育責任亦是正確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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