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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通過 賦權私隱專員執法

前年反修例期間,網上起底的情況猖獗。 前年反修例期間,網上起底的情況猖獗。
前年反修例期間,網上起底的情況猖獗。
可要求移除違法內容 涵蓋海外犯例行為
前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導致社會嚴重撕裂,網上「起底」情況猖獗。立法會昨三讀通過《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把「起底」行為刑事化,並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有調查、執法和檢控權力,以及有權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服務提供者移除違法內容。議員均支持草案,但認為要適時檢討,不斷完善法例,同時確保有足夠人手執法,專員亦應有足夠經驗和能力。
有關條例旨在把起底行為列為刑事罪行,草案建議設立二級制,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又建議賦權私隱專員對起底行為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亦有權強制將起底內容移除,不論披露資料行為是否在港發生。
葛珮帆質疑政府內部保障不足
議員麥美娟在會上指私隱專員過去被指是「無牙老虎」,不少議員及警務人員資料被起底,並蒙受損失,認為草案有助保護個人資料,但需要不斷檢討及完善。會上又有多名議員提及早前有政府人員「起底」取得215名包括警員、官員及司法人員的個人的資料。議員葛珮帆指不明白為何政府會出現內部起底問題,認為保障不足,又指外洩資料應要有通報機制,直言起碼要當事人得知情況。
另多名議員關注人手問題,議員陳振英指,雖然私隱公署擬聘退休執法人員,但反起底工作繁重,擔心人手安排不足。 議員廖長江質疑是否真正達到規管,要足夠人手及能力去處理,審示每宗個案的嚴重性,都涉及公署的調查及監控能力,建議設立指引,並向警方學習執法。他亦坦言海外經營平台執法有一定困難。
議員鍾國斌指私隱專員本身以文職工作為主,修例後卻要執法,擔心專員沒有足夠的經驗和能力。他表示,若果起底資訊傳到海外平台,即使私隱專員可以去信該平台,但資料卻已經流傳開去,質疑當局會如何處理條例草案中的漏洞。
曾國衞轟網上起底挑動仇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應指,自政府於7月刊憲以來,坊間對條例草案有不少討論,社會普遍認同修例的必要性及迫切性。他批評網上起底者善於挑動大眾的仇恨,對被起底的人造成極大傷害。對於議員擔心私隱專員沒有足夠執法經驗,他指私隱公署已聘請退休的警務人員及相關律師協助,警方亦會提供支援。
在規管海外平台的起底訊息方面,他指不少海外平台均有其相關的政策,防止不實訊息或起底,上載的資訊亦不能違反當地法例,若網站拒絕刪除起底資料,專員亦可以要求網絡供應商封鎖相關網站。
曾又強調不單止是次修訂,當局已計劃完善整個私隱條例,當中包括設立強制性的資料外洩通報機制、訂定資料保留時限、增訂私隱專員行政罰款的權力,以及規管資料處理者等。
葛珮帆不明白為何政府內部亦出現起底問題。(黃仲民攝)葛珮帆不明白為何政府內部亦出現起底問題。(黃仲民攝)
葛珮帆不明白為何政府內部亦出現起底問題。(黃仲民攝)
《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重點《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重點
《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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