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審批龜速 阻覓地建屋
【本報訊】本港覓地建屋的發展程序緩慢,過去幾年,政府雖推出部分流程簡化措施,如發展局於2018年成立「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研究如何統一及理順各項審批標準,以圖精簡審批流程。隨後於2020年《施政報告》又提出擴闊督導小組的組成和工作範圍,惟審批進度仍未見大改善,甚至被謿「慢如龜」。
本港每個土地發展項目均受規劃署、地政總署和屋宇署所制訂的發展管制參數規管。以房屋項目為例,由「生地」變「熟地」,以至住宅落成入伙,過程需符合規劃、建築物管制、土地行政等方面的法規,並由相關部門層層審批。上述督導小組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的部門代表,就精簡或改善現行發展管制制度擬定建議。
過往精簡措施成效低
督導小組過往落實了涉及7個課題的精簡措施,包括建築物高度限制、綠化上蓋面積要求、園境要求、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內樓宇間距和樓宇後移的要求、地契內「設計及佈局條款」的應用,以及非建築用地的限制,可惜仍然成效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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