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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孤狼 涉宣揚恐怖主義 港大4子還押 9‧14再訊

警方押解4名被告到西九龍法院提訊。(袁志豪攝) 警方押解4名被告到西九龍法院提訊。(袁志豪攝)
警方押解4名被告到西九龍法院提訊。(袁志豪攝)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哀悼」恐怖襲警者的動議,警方國安處前日拘捕4名港大學生,並引用《港區國安法》第27條,控告他們宣揚恐怖主義罪,以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作為交替控罪。4名港大生昨天被押解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們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9月14日和10月15日再提訊。其中3名被告申請保釋被拒,要還押候訊。另一名被告雖然獲准保釋,但控方隨即申請覆核裁判官的保釋決定,他被即時扣押,須於48小時內被帶到高院,由法官處理覆核保釋的程序。
被告依次為張敬生(19歲)、郭永皓(20歲)、杜林丞亨(18歲)及容頌禧(19歲),4人均報稱學生,一同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指他們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則指,4名被告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有意圖地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被控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
4名被告昨天都提出保釋申請。裁判官經考慮後,只批准容頌禧以現金和人事共10萬元保釋,他於期間不准離港及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須遵守宵禁令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4次,並且不得受訪、不得居住港大宿生堂或參與任何學生會組織、不得發布或轉載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及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惟控方隨即申請覆核裁判官的批准容頌禧保釋的決定,他與另外3名被告都同樣要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方昨天申請把案件押後8星期,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案中檢取的手提電腦、手機及錄影片段。代表容的大律師反對案件押後8星期,認為押後時間過長,控方理應完成調查才提出檢控。裁判官最終同意把案件押後8星期至10月15日再訊,但另安排案件先於9月14日再提訊,屆時會檢視警方破解手機及其他調查的進度。案件編號:WKCC 3292/2021
張敬生張敬生
張敬生
容頌禧容頌禧
容頌禧
郭永皓郭永皓
郭永皓
杜林丞亨杜林丞亨
杜林丞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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