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安老院條例 未解決流弊
肺炎院友肛塞異物 死因庭提10建議
牛頭角劍橋護老院一名中度智障兼半身癱瘓的六旬男院友,於2016年不適入院,被醫護發現肛門塞有異物,其後因肺炎不治,死因研訊揭露該院人手不足、冒簽更表及逾月沒為死者填寫護理紀錄,死因庭向社會福利署提出10項建議,社署事後修訂《安老院實務守則》。有關注組織指,修訂後措施都只屬「自己管自己」,未有解決根本問題。社署回覆表示,已詳細研究死因裁判法庭提出的10項附加建議,並已接納及實施。
翻查文件,《安老院舍實務守則》2020年1月修訂版,有部分條例於今年3月進行更新,要求院舍備存「需要特別關顧的住客名單」,須安排適當人員如護士或保健員,至少每兩日為完全缺乏自我照顧能力及未能有效表達需要的住客,如智障或患認知障礙、中風等長期臥床住客健康檢查,主管須抽查及觀察住客照顧情況並保存紀錄;另要求建立管理機制或更新電子紀錄系統,由院舍主管核實員工值勤紀錄。
中小企國際聯盟安老及殘疾服務聯會主席李伯英表示,業界歡迎是次修訂,認為做法合理,並指員工工作量不會因此而增加,反而僱主最為頭痛,因為預計要聘請更多的人手應付條例修訂後的要求。他續指,行業「有錢都未必請到人」,但他強調,法例是為了提升服務質素,並非照顧僱主。
憂難招聘員工 文書工作大增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阮淑茵批評,要求院舍為院友填寫更多紀錄或主管核實值勤紀錄,都只屬「自己管自己」,對運作的了解亦只屬表面,但最根本的問題,例如人手安排、監管機制等都未有處理,質疑條例修訂變相加重現有員工的工作量,令問題惡化。她建議,以提升院舍綜援金額、設立神秘顧客作服務評估、完善懲處機制,現時只有警告與釘牌,可加入扣分制提高阻嚇力。
社署回覆指,已詳細研究死因裁判法庭就一宗涉及安老院住客的死因研訊個案提出的10項附加建議,並與業界及持份者探討有關的改善措施,就有關審批安老院的牌照或續牌申請時,應考慮有關院舍的違規紀錄以及加強對提供虛假資料及屢次出現人手不足的安老院的懲處工作等建議,社署已接納及實施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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