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賞罰要分明 叮走劣吏用人才
財赤高企,薪高糧準的公務員成為眾矢之的,尤其今個年度凍薪之下仍可「跳Point」加薪,令政府薪酬支出有增無減。其實,公務員何止是「鐵飯碗」,更形同「食大鑊飯」,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對表現積極的公務員並不公平,亦無助提升施政效率。當局提出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包括簡化紀律程序以縮短所需時間、擴大停職涵蓋範圍、加快叮走問題公僕等,總算為鐵飯碗、大鑊飯制度撥亂反正踏出第一步。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現行機制下,一般需採取正式紀律行動的公務員個案,性質都較嚴重,當中大部分個案需時9個月始完成處理。如果有個案不合作拖延,耗時將會更久。局方期望經過優化後,可加快約一個月時間完成。此外,針對部分拖延個案,例如無合理原因缺席等,會給予主事人員更大權力,並建議收緊停職期間扣薪的安排,包括在接受部門或刑事調查期間被停職的公務員,由過往不扣薪,改為停職期間扣起最多一半薪酬。
眾所周知,2019年黑暴一役,部分公務員淪為反中亂港一分子,過後有不少公務員被捕及被起訴。資料顯示,在過去5個財政年度,共有1,073名公務員,因干犯或被裁定嚴重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當中有214人被免職。另有2,080人,因干犯性質較輕微的不當行為而須接受簡易紀律行動。上年度截至2024年底,也有194名公務員,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25人被免職。
現已進入良政善治新時代,公務員必須宣誓效忠《基本法》,不良分子大為減少。然而,當局處理問題公務員的程序冗長繁複,即使涉犯刑事罪行被停職也不用扣薪,早就為外界所詬病。港府現在建議停職期間扣起最多一半薪酬,加快處理紀律聆訊程序,姍姍來遲,但總算遲到好過無到。惟只扣一半薪酬並未足夠,也不合理,當局實有必要繼續優化機制。
除了對干犯紀律問題的公務員提速懲處,市民另一關注焦點是公務員的鐵飯碗和大鑊飯制度,實在太過離地。早前有政黨進行民意調查,多達70%受訪者認為在凍薪政策下,仍容許公務員因到達加薪點而獲加薪是不合理;另有62%受訪者贊成公務員薪酬調整與工作表現掛鈎。誠然,對於一些工作表現欠佳,「死蛇爛鱔」一般的公僕,每年繼續跟隨機制加薪及跳Point,不僅無助提升士氣,而且並不公平,反而會做壞榜樣,令其他公務員意興闌珊,結果不是變得一樣消極,就是轉投私營市場,政府辦事效率繼續沒有改善。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只有在評核期內工作表現令人滿意的公務員始可獲增薪,而非所有人都必然可以每年跳Point,但事實卻是,每年只有幾個百分點的公務員因表現欠佳而不獲增薪,比率極低。港府實有必要徹底改革公務員制度,真正做到賞罰分明,提速提效,節省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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