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與行車證不符 57歲男警超速被捕
【本報訊】昨日下午約1時,警方在深水埗大埔道一帶進行交通執法行動。期間,警員截停一輛由一名57歲男子駕駛的電單車。初步調查顯示,該輛電單車所展示的車牌與行車證紀錄不符,該名男子涉嫌干犯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111條被捕,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該名被捕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據了解,西九龍總區交通警員,早前發現一輛電單車在西九龍區一帶超速多次,經核對車牌後發現相關車牌與該輛電單車不符,隨即就事件展開調查。至昨日,警員在大埔道金山郊野公園附近發現涉事電單車及拘捕鐵騎士,並揭發車牌其中兩個數字的次序掉轉。
消息指,被捕警員駐守水警,有人報稱去年年中向友人購入涉案電單車,惟沒有留意車牌是否與行車證的車牌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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