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憂勇武派拖後腿 認圖建領袖團隊
斥被曲解證供 官反轟無理批評主控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黎智英昨續接受控方盤問。黎承認自己是2019年反修例運動領袖之一,他認為勇武派的暴力會損害運動,故希望示威者之間成立領袖團隊,控制示威行為。盤問期間,黎智英怒斥控方不斷曲解他的意思,法官聞言厲聲道,黎智英只要回答問題便可,明言不容許證人無理批評主控官。
黎智英昨指,2019年中,他經李柱銘介紹認識本案從犯證人之一、法律助理陳梓華。李柱銘形容陳梓華是較保守、和平的前線分子,想讓黎透過陳,去緩和勇武派的暴力程度。黎昨稱,對他來說,並非所有勇武都訴諸暴力,而可怕的暴力行為,會損害反修例運動。因此,他希望勇武派之間能夠成立一個領袖團隊,好讓示威者行為得以受控,不至於失去國際支持,運動得以維持下去;而泛民可成為這個領袖團隊的一部分。2019年11月理大事件後,勇武派受挫,黎認為是組織領袖團隊的時候,因此着陳見「攬炒巴」劉祖廸。
2019年9月,黎智英在《蘋果日報》刊登一篇文章,提到「有一次我與十多個勇武派年輕人談話,其中有3位20歲出頭的年輕人私下說,會不惜犧牲生命保護香港」,亦有提及「攬炒」等字眼。控方問黎,跟勇武派談話時,有否嘗試向他們解說,緩和勇武派的暴力程度。黎說沒有,謂他們僅短暫交談,何況「犧牲生命」意思是勇武派站在前線,面對警暴,甚麼都可能發生,不等於使用暴力。黎否認自己支持暴力。
控方另提到,文章曾寫道「全副武裝警察排列嚴陣以待,在尋找敵人」、「儘管青年孤身一人毫無威脅,問了一句心底話,都成了他們發洩仇恨的敵人」。控方質疑,事件根本是他杜撰,整篇文章是在煽惑他人使用暴力,鼓吹對中港政府的仇恨。黎智英矢口否認。
控方又指,黎智英曾向陳梓華表示,值得跟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始創人羅傑斯等見面,惟這與緩和暴力無關。此時,黎情緒略顯激動,指主控官不斷故意曲解他的話,批評主控官無恥。法官即時打斷,要求黎控制情緒,着他只要回答問題便可。法官之後進一步問,為甚麼會介紹羅傑斯予陳梓華。黎稱羅傑斯常為港人抗爭,讓他跟陳見面會是有趣的事。
赴美晤朱牧民 稱不知HKDC
另外,2019年11月,黎智英跟陳梓華會面後,傳送了一張截圖予陳,當中提及美國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不過,黎堅稱不知道「HKDC」是甚麼組織,指自己旨在分享資訊。黎承認曾赴美跟朱牧民見面。他知道朱是一個支持香港的組織的始創者,但不知該組織便是「HKDC」。黎作供期間,亦承認自己是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領袖之一,在他看來,其他領袖包括李卓人、李柱銘等。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7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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